| 三、 |
代收货款手续费收费标准:
1.普通代收:按客户代收货款金额的5‰收取手续费,手续费无上限限额.(注:单票手续费不足1元的,按1元收取;单票手续费超过1元的,按四舍五入方式收费。例:代收货款240元,5‰手续费为1.2元,实收客户手续费1元;代收货款320元,5‰手续费为1.6元,实收客户手续费2元.)
2.代收支票:每票收取10元手续费(不论货款金额大小).
3.若快件寄出后,寄件客户增加代收货款金额,则由寄件客户支付增加的代收货款手续费;寄件客户减少代收货款金额,原手续费不予退返;若出现退件情况,将不收取手续费.如若收件客户签收一半,退回一半,按原手续费收取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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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
1.我司代收货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。
2.填写运单客户务必区分代收支票或现金,并用大小写字体分别写明代收金额。
3.货款查询有效期:10天,从发货之日计算。
4.如代收货款件客户已签收超过5天,寄方客户仍未收到代收货款的,可拨打我司投诉电话:0769-85515555或网站上留言反馈。
5.所有委托我司托运的货物均可在我公司网站上查询到跟踪记录,如无任何跟踪记录的,我司概不负责。
6.所有委托我公司托运的货物,必须在运单上详细填写清楚:寄收方的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联系人、托寄物品内容、重量及件数(几件),并且必须在寄件人签名处,签上寄件人名和日期;如托运货物有代收货款,必须在托运货物运单详细填写货款支付方式(现金、支票)、金额(分大小写),每份运单只能使用一次。(填写运单样式见下图1、2)
7.寄件客户必须和收件客户有良好的信用度关系,否则造成代收货款金额未收到、未收够或产生其他的经济纠纷,我公司概不承担、负责。
8.我司各个分站的代收货款最高金额,客户查看我司网站(服务网点)。 |